[发行]长盛同德:更新招募说明书(2012年5月)

时间:2012年05月16日 11:31:04 中财网


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同德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依据
中国证监会.. 2007年.. 9月.. 30日证监基金字[2007]273号文核准的同德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同德证券投资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
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订基金合同,并更名
为“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自.. 2007年.. 10月.. 25日起,由《同
德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基金基金
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2年4月25日,有关财务数据和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2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


目录

一、绪言............................................................... 4
二、释义............................................................... 5
三、基金管理人.. ......................................................... 9
四、基金托管人.. .........................................................19
五、相关服务机构........................................................23
六、基金的历史沿革......................................................37
七、基金的存续.. .........................................................38
八、基金的集中申购与份额转换.............................................39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40
十、基金份额的非交易过户和基金间转换......................................48
十一、基金的投资........................................................49
十二、基金的业绩........................................................56
十三、基金融资、融券....................................................57
十四、基金的财产........................................................57
十五、基金资产估值......................................................59
十六、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66
十七、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67
十八、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68
十九、基金的信息披露....................................................69
二十、风险揭示.. .........................................................73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74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76
二十三、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88
二十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96
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 ..................................................98
二十六、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其查阅方式.....................................100
二十七、备查文件.......................................................100


3


一、绪言

《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
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本基金
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
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4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基金同德: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

托管协议:

中国证监会:
中国银监会:
《基金法》:

《销售办法》:

《运作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元:
基金管理人:

指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由
同德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
指同德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封闭式;
指《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本基金
合同由《同德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
指《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及其定期更新;
指《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
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不时做出的修
订;
指2011年6月21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2011年10月
1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不时
做出的修订;
指2004年6月29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2004年7月1
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不时做
出的修订;
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
订;
指人民币元;
指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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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托管人:
注册登记业务:
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
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
注册登记机构:
人名册等;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
投资者:
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
个人投资者:
他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
机构投资者:
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
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
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转型: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指基金同德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包括调
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
修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等一系列事项;
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第九部分之规定召集、召开并由基
基金合同生效日:
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进行表决的会议;
指本《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生效起始日,本基金合同自同德证券投资基金终
止上市之日起生效,原《同德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自同一日起失效;
存续期:指《同德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长盛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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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外:

场内:

场外认购、申购和赎回:

场内认购、申购和赎回:

上证基金通:

工作日:
集中申购期:

申购:

赎回:

基金转换:

转托管:

投资指令:

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且基
金财产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之日止的
不定期期限;
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外的销售机构进行基金份额
认购、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内的会员单位进行基金份额
认购、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指基金投资者通过场外销售机构申请认购、申购和赎
回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指基金投资者通过交易所场内会员单位申请认购、申
购和赎回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可为开放式
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提供高效、自动、
一体化的技术支持;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指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仅开放申购、不开放赎回的一段
时间,最长不超过1个月;
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申请购买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
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
基金份额的行为;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
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
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某一基金的基
金份额从一个销售机构托管到另一销售机构的行为;
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
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7


代销机构:

销售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定媒体:

基金账户:

交易账户:

开放日:
T 日:

T+n日:
基金收益:

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

法律法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
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
点;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
联网网站;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
由该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
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
机构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
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指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日期;
指T日后(不包括T日)第n个工作日,n指自然数;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
差、银行存款利息、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
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指基金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申
购款以及以其他资产等形式存在的基金财产的价值
总和;
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计算日基金负债后的
价值;
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
所得的单位基金份额的价值;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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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不可抗力: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事件和因素,
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疫
情、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
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
止交易等。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 1006号诺德中心八楼.. GH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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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 18号城建大厦.. A座.. 21层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电话:(010)82019988

传真:(010)82255988

联系人:叶金松

本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9]6号文件批准,于.. 1999年.. 3
月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000万元。截至目前,本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比例为: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41%;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
的.. 33%;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13%;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现名称为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13%。截至.. 2012
年.. 4月.. 25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两只封闭式基金、十八只开放式基金和五只社
保基金委托资产,同时管理多只专户理财产品。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凤良志先生,董事长,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安徽省政府办公厅二办副主
任,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安徽省证券管理办公室主任,香港黄山
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
记,安徽国元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钱正先生,董事,学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安徽省人大常委办公厅副处长、
处长,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安徽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分党
组书记。现任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杜长棣先生,董事,学士。曾任安徽省第一轻工业厅研究室副主任,安徽省
轻工业厅生产技术处、企业管理处处长、副厅长,安徽省巢湖市市委常委、常务
副市长,安徽省发改委副主任。现任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名称为安
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蔡咏先生,董事,学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安徽财经大学财政金融系讲师、
会计教研室主任,安徽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美国分公司财务经理,安徽省国
际信托投资公司国际金融部经理、深圳证券部经理、证券总部副总经理,香港黄
山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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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淑珊女士,董事,硕士。曾任职多个金融机构,包括.. ING霸菱证券公司、
花旗银行、摩根士丹利。现任星展银行有限公司私人银行业务部董事总经理兼主
管。


张在荣先生,董事,学士。曾任职多个金融机构,包括法国东方汇理银行、
美洲银行、渣打银行、星展银行有限公司。现任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兼行政总裁。


周兵先生,董事、总经理,硕士,经济师。曾任中国银行总行综合计划部副
主任科员、香港南洋商业银行内地融资部副经理、香港中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企
业财务部经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业务总部副总经理(期间兼任海南华
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营业部托管组负责人)、北京朝阳门大街证券营业
部总经理。2004年.. 10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伟强先生,独立董事,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工商管理硕士,美国宾州
州立大学政府管理硕士和法国文学硕士。曾任摩根士丹利纽约、新加坡、香港等
地投资顾问、副总裁,花旗环球金融亚洲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现任香港国际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仁良先生,独立董事,金融学讲座教授。曾任香港消费者委员会有关银行
界调查的项目协调人、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PECC)属下公司管制研究小组主
席、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兼职教授、上海复旦大学顾问教授、香港城市大学讲
座教授。现任香港浸会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民政事务总署辖下的《伙伴倡自
强》小区协作计划主席、香港金融管理局.. ABF香港创富债券指数基金监督委员会
主席以及香港特区政府策略发展委员会委员。2007年被委任为太平绅士。2009
年获香港特区政府颁发铜紫荆星章。


荣兆梓先生,独立董事,教授。曾任安徽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院长。现任
安徽大学教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政治经济学博士点学科带头人、产业经济学
和工商管理硕士点学科带头人,武汉大学商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科技大学兼职
教授,安徽省政府特邀咨询员,全国马经史学会常务理事,全国资本论研究会常
务理事,安徽省经济学会副会长。


陈华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毕业,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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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与决策研究室主任、管理学院副院长。现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计算机学

院执行院长、管理学院商务智能实验室主任。


2、监事会成员

陈锦光先生,监事会主席,学士,特许金融分析师。曾任职于美国银行直投
伙伴公司私募股权投资部门,历任野村证券高科技产业研究分析师、野村证券上
海办事处及证券研究部门负责人、星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总监以及投资亚洲
和中国国内市场的投资经理人。现任星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团队总监。


沈和付先生,监事,法学学士。曾任安徽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经理助理、
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法律部副主任。现任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


叶斌先生,监事,学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安徽大学管理系讲师、教研室副
主任,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部门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安徽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
中心副主任、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钱进先生,监事,硕士研究生。曾任安徽省节能中心副主任、安徽省经贸投
资集团董事、安徽省医药集团股份公司总经理,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
本运营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经济师。现任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
名称为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张利宁女士,监事,学士。曾任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会计,太极计算机公司
子公司北京润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主管会计,历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业务运
营部总监、财务会计部总监。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


3、管理层成员

凤良志先生,董事长,博士,高级经济师。同上。


周兵先生,董事、总经理,硕士,经济师。同上。


朱剑彪先生,金融学博士。曾任广东商学院投资金融系教师、党支部书记,
广州证券有限公司宏观与策略研究员、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基金部经理,金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成员、董事会秘书、研究总监、投研副总监兼研究总监
和督察长。2007年.. 4月起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社保业务管理部总
监、固定收益部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常务副总经理、社保组合组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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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思乐先生,英国籍,拥有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与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
硕士学位。从.. 1992年.. 9月开始曾先后任职于太古集团、摩根银行、野村项目融
资有限公司、汇丰投资银行亚洲、美亚能源有限公司、康联马洪资产管理公司、
星展银行有限公司(新加坡)。2007年.. 8月起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
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叶金松先生,大学,会计师。曾任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财会部经理,安徽省信
托投资公司财会部副经理,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清算中心主任、风险监管部副
经理、经理。2004年.. 10月起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邓永明先生,1971年.. 7月出生。毕业于山西农业大学,获学士学位。曾任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交易员和基金经理助理。2005年.. 7月底加入长
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基金同益基金经理助理,同德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投资管理部副总监,自.. 2008年.. 8月.. 11日起任长盛
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0年.. 8月.. 12日起兼任长盛同德主题增长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李明先生,2000年.. 10月.. 20日—2002年.. 6月.. 25日任本基金(转型前)基金
经理;陈剑平先生,2002年.. 6月.. 25日—2003年.. 12月.. 4日任本基金(转型前)
基金经理;林继东先生,2003年.. 12月.. 4日—2005年.. 4月.. 22日任本基金(转型
前)基金经理;罗文军先生,2004年.. 10月.. 15日—2005年.. 4月.. 22日任本基金(转
型前)基金经理;田荣华先生,2005年.. 4月.. 22日—2007年.. 5月.. 10日任本基金
(转型前)基金经理;邓永明先生,2006年.. 4月.. 20日—2007年.. 10月.. 24日任本
基金(转型前)基金经理,2007年.. 10月.. 25日—2008年.. 3月.. 25日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侯继雄先生,2007年.. 10月.. 25日—2009年.. 3月.. 9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詹凌蔚先生,2007年.. 10月.. 25日—2009年.. 12月.. 15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戴春
平先生,2010年.. 1月.. 11日—2010年.. 8月.. 12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王雪松先生,2009年.. 8月.. 24日—2012年.. 1月.. 13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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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
日期和解聘日期。)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朱剑彪先生,金融学博士,常务副总经理,同上。


王宁先生,EMBA。历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兴业基金经理
等职务。2005年.. 8月加盟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投资管理部基金经理助
理、长盛动态精选基金基金经理等职务。现任投资管理部总监,长盛成长价值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侯继雄先生,清华大学博士。历任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任研究员、策略部经
理。2007年.. 2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研究发展部总监,同盛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吴达先生,伦敦政治经济学院金融经济学硕士,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

曾就职于新加坡星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星展珊顿全球收益基金经理助理、
星展增裕基金经理;新加坡毕盛高荣资产管理公司亚太专户投资组合经理、资产
配置委员会成员;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际策略分析师、固定收益投资经理;
2007年.. 8月起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国际业务部总监,长盛积极配
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环球景气行业大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蔡宾先生,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历任宝盈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06年.. 2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任研究员、社保组合助理、投资经理,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基金基金经理等职务。

现任固定收益部总监,长盛同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禧信
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刘斌先生,清华大学工学学士、中国科学院工学博士。2006年.. 5月加入长
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公司期间历任金融工程研究员、高级金融工程研究员、
基金经理助理、长盛沪深.. 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等职务。现任金融工程
与量化投资部副总监,长盛量化红利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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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确定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

策略及限制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3、本基金管理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禁止将基金财产
用于下列投资或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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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
的其他活动。

4、本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越权或违规经营,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2)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3)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材料中弄虚作假;
(4)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5)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6)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7)除按依法进行基金资产管理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8)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
谋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本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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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
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
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产、公司
自有资产、委托理财及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和岗位的设置上要权责
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6)风险控制与业务发展并重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制度
完善和健全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应与公司业务发展放在同等地位上。

2、完备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建立了“三层控制二道监督”(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业务操作层、督
察长—监察稽核部)内部控制组织体系。董事会下设的风险控制管理委员会定期
或者不定期听取督察长关于风险控制方面的报告。督察长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内部
风险控制情况,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工作,对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
及遵规守法进行监察稽核;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定期对基金资产运作的风险进行
评估,对存在的风险隐患或发现的风险问题进行研究;监察稽核部负责日常的风
险监控工作,对公司各部门业务流程的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监察稽核,并通过全面
梳理与投资运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公司制度,从法规限制、合同限
制、公司制度限制三个层面及时和全面揭示风险控制要素,明确风险点并标识各
风险点所采用的控制工具与控制方法,使得对各风险点的监控真正落到实处。


3、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

公司严格按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
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合法合规性、全面性、审慎性、适时性
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
度和部门业务规章等三部分有机组成。


(1)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公
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对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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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加以明确。


(2)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管理制度、稽核监察制度、投资管理制度、
基金会计核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
案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制定和
实施需事先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3)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
岗位设置、岗位责任、业务流程和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部门业务规章由公司
相关部门依据公司章程和基本管理制度,并结合部门职责和业务运作的要求拟
定,其制定和实施需报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会随着市场的发展和金融创新来进行相关调整。公司各
部门对规章制度的调整与更新情况由监察稽核部负责监督。


4、内部控制实施

(1)建立了详细的内部控制指引,使内部控制制度和各项控制措施能够得
以有效实施。

(2)建立了严格评价程序,以评估控制制度建立后能得到执行。主要由监
察稽核部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各个部门的工作流程,以纠正不符合公司规章制度
的情况,对制度中存在的不合理情况,监察稽核部有权提请相关部门修改,同时
报告总经理和公司督察长,以保证多重检查复核。

(3)建立了报告制度。报告制度能将内部控制制度中的实质性不足或控制
失效及时向公司高级管理层和监管部门进行报告。公司的督察长定期向中国证监
会和公司董事长出具监察稽核报告,指出近期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方法和时
间。监察稽核部总监负责公司的日常监察稽核工作,定期向督察长出具检查报告。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本公司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是
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公司特别声明以上关于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公司的发展不
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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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成立日期:2009年.. 1月.. 15日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3201510

传真:010-63201816

联系人:李芳菲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
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09年.. 1月.. 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
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
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
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
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 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
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
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
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
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
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
优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
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 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
审计报告,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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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
声誉进一步提升,在.. 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
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
产托管奖”。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 1998年.. 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
银行批准成立,2004年.. 9月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内设养老金管理中心、技术保
障处、营运中心、委托资产托管处、保险资产托管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境
外资产托管处、综合管理处、风险管理处,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
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 146名,其中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
高级工程师、律师等专家.. 10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
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 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
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2012年4月25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共120只,包括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源平
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积极成长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裕阳证券投资基金、汉盛证券投资基金、裕隆证券投资基金、景福证
券投资基金、鸿阳证券投资基金、丰和价值证券投资基金、久嘉证券投资基金、
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
资基金、大成债券投资基金、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长
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增强收
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银利精选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货币市场证
券投资基金、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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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货币市场基金、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益民
货币市场基金、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
投资基金、长盛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
夏复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
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深化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申万巴黎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金元比联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治稳健双盈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中海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金元比联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先锋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东
吴进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大成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交银施罗德上证180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上证180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沪深300指数增
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小
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创业成长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富国汇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兴业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富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深证成长4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大成深证成长4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泰达宏利领先
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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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安瑞
进取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消费
服务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黄金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中邮中小
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聚潮产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
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南方保本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新兴动力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比联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深证300
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中国中小盘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交银施罗德深证30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富
国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长信内需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大成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海消费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长盛同瑞中证2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汇添富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亚洲(除日本)机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逆向
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新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
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
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
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
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

22


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
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
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
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
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
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
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

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

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
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 18号城建大厦.. A座.. 20层
邮政编码:100088
电话:(010)82019799、82019795
传真:(010)82255981、82255982
联系人:张莹、张晓丽
2、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址: www.abchina.com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联系人:吴雪妮
电话:010-66594851
传真:010-66594946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公司网址:www.boc.cn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何奕
电话:010-67596093
传真:010-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联系人:陈春林
电话:010-68858101
24


传真:010-68858117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公司网址:www.psbc.com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077278
传真:0755-83195050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赵树林
电话:010-65556960
传真:010-65550981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公司网址:http://bank.ecitic.com
(7)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号中山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 168号兴业大厦.. 9楼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刘玲
电话:021—52629999
传真:021—62569070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公司网站: www.cib.com.cn
25


(8)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号
法定代表人:董建岳
联系人:李静筠
电话:020-38321739
传真:020-87311780
客户服务电话:400-830-8003
公司网址:www.cgbchina.com.cn
(9)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联系人:董云巍
电话:010-57092851
传真:010-57092611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公司网址:www.cmbc.com.cn
(1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虞谷云
电话:021—61616206
传真:021—63604199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1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号
26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林芳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1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王佺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1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联系人:李慧
电话:010-85238000
传真:010-85238680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公司网址:www.hxb.com.cn
(1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合肥市寿春路.. 179号
办公地址:合肥寿春路.. 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27


联系人:祝丽萍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安徽地区:96888;全国:400-8888-777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51)2272100
公司网址:www.gyzq.com.cn

(1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com.cn
(1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0—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0—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237
客户服务热线:95565、4008888111、(0755)26951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1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联系电话:021-53594566-4125
传真:021-53858549
28


客服电话:400-8888-001、(021)96250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8)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号.. 2号楼.. 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吴宇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客户服务热线:95503
东方证券网站:.. www.dfzq.com.cn
(19)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 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人:李清怡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5333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 4008895523
公司网址:www.sywg.com
(20)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李敬国
联系电话:0431-85096531
客服电话:4006000686,0431-85096733
公司网址:www.nesc.cn
(21)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号南半幢.. 9楼
29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 500号城建大厦.. 26楼
法定代表人:方加春
联系人:罗芳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98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公司网址:www.tebon.com.cn

(2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联系人:田薇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536
客服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2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 135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569400
客服电话:95521
公司网址:www.gtja.com
(2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号大都会广场.. 43楼
办公地址: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18、19、36、38、41和.. 42楼
法定代表人:林治海
30


联系人:黄岚
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www.gf.com.cn

(25)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6326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26)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号澳柯玛大厦.. 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第.. 20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咨询电话:0532-96577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2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788、10108998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31


(28)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 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 A座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 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 A座
法定代表人:刘军
联系人:王勤
联系电话:0571-85783750
客户咨询电话:0571-96598
公司网址:www.bigsun.com.cn
(2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张于爱
电话:010-84864818
传真:010-84865560
公司网址:.. www.ecitic.com
(30)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广场.. 45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联系人:黄静
电话:.. 800-810-8809
传真:.. 010-64482090
公司网址:.. www. guodu.com
客户服务电话:.. 800-810-8809
(3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程高峰
电话:025-84457777-893
传真:025-84579763
32


客户咨询电话:9559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3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 1栋.. 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统一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站地址:www.essence.com.cn

(33)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李春芳
电话:0755-83516089
传真:0755-83515567
客户服务热线: 0755-33680000 400-6666-888
公司网站:www.cgws.com
(3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 12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 25、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 12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 25、26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崔国良
电话:(0755)25832852
传真:(0755)25831718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1888
33


公司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35)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昆明市北京路.. 155号附.. 1号红塔大厦.. 9楼
办公地址:昆明市北京路.. 155号附.. 1号红塔大厦.. 9楼
法定代表人:况雨林
联系人: 王敏
电话:0871-3577011
客户服务电话:0871-3577930
网址:www.hongtastock.com
(36)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刘弘
联系人:牟冲
电话:010-5832-8112
客户服务热线:400-887-8827
公司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37)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18层
-21层及第.. 04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04、18层至
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客服电话.. 400 600 8008
网址:.. www.china-invs.cn

(38)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 166号未来资产大厦.. 27层
34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楼斯佳
联系电话:021-50122107
客户咨询电话:400-820-9898
公司网址:www.cnhbstock.com

(39)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 A座.. 41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戴蕾
电话:0791-86768681
客户服务热线:400-8866-567
公司网址:www.avicsec.com
(40)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41)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号民生金融中心.. A座.. 16-2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号民生金融中心.. A座.. 16-20层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客服热线:4006 19 8888
公司网址:.. www.mszq.com
(42)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室.. 47层.. 01单元
35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号经贸中心.. 47-49楼
法定代表人:高竹
联系人:赖君伟
电话:0755-82545555
传真;0755-82545500
客服电话:40018-40028
公司网址:.. www.wkzq.com.cn(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话:(.. 010)59378888
传真:(.. 010)66210938
联系人:朱立元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门内大街.. 18号恒基中心一座.. 609-611室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门内大街.. 18号恒基中心一座.. 609-611室
法定代表人:江山
电话:(010)65186980
传真:(010)65186981
经办律师:谢思敏、阎建国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号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电话:(.. 021)23238888
传真:(.. 021)23238800

36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张鸿

六、基金的历史沿革

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同德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


自.. 2007年.. 10月.. 25日基金同德终止上市之日起,原《同德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失效,《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基金
正式转型为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调整为无限期,基金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调
整,同时基金更名为“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同德证券投资基金是遵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监会证监
基金字[2000]41 号文对原基金清理规范方案的批复,由金券受益基金和粤东国
债投资受益凭证清理规范后合并而成的契约型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
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基金管理人于.. 2000年
10月.. 20日正式管理同德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规模为.. 2亿份基金份额,基金存续
期为.. 10年(1992年.. 3月.. 13日至.. 2002年.. 3月.. 13日)。2001年.. 8月.. 1日起,本基
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同德证券投资基金于2001年8月31日完成扩募,
基金规模扩募至.. 5亿份基金份额,并延长存续期.. 5年,至.. 2007年.. 11月.. 30日。


根据原基金临时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和有关授权,2000 年.. 10 月.. 20 日起金券
受益基金(以下简称“金券基金”)与粤东国债投资受益凭证(以下简称“投资
受益凭证”)正式实施合并。金券基金和投资受益凭证于.. 2000 年.. 10 月.. 11 日起
正式摘牌并终止交易。


37


七、基金的存续

(一)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自基金同德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
请办理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取得
终止上市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之后,将进行基金份额更名以及必要
的信息变更,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根据基金管理人、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明细数据进行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初始
登记。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存续期内,如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说明出现上
述情况的原因以及解决方案。


38


八、基金的集中申购与份额转换

(一)基金集中申购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同德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议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7]273号)的批准,于.. 2007年.. 10月.. 25日
由封闭式基金转为本基金,并于.. 2007年.. 10月.. 26日至.. 2007年.. 11月.. 16日向全社
会进行集中申购。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次集中申购有效申购户
数为.. 372,695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 1.00元人民币计算,本次集中申购资
金及其产生的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 10,823,861,200.24份,已分别计入各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二)基金的份额转换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 2007年.. 11月.. 21日对投资者持有的基金同德进行了基金
份额转换操作。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确认,转换基准日(2007年.. 11月
20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2.8655元,精确到小数点后第.. 9位为.. 2.865509874
元(第.. 10位以后舍去),本基金管理人按照.. 1:2.865509874的转换比例将基金
同德的基金财产进行了转换。转换后,基金份额净值变为.. 1.0000元,相应地,
投资者持有的基金同德每.. 1份基金份额转换为.. 2.865509874份长盛同德,基金份
额计算结果保留到整数位,所产生的误差归入基金财产。基金同德的基金总份额
由.. 500,000,000.00份转换为.. 1,432,754,937.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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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日常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1、场外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投资人可
以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申请
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增减基金代销机构,并予以公
告。


2、场内申购与赎回

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通上证基金通业务的各会员单位的网点
申购与赎回本基金份额。详细信息见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
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三个月的时间起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基金管理人
应在申购开放日前.. 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
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
的日期和时间之外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
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基金管理人如果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实
施前.. 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本基金已于.. 2007年.. 12月.. 14日开始办理日常赎回业务;并于.. 2007年.. 12月
21日开始办理日常申购业务。


(三)申购与赎回的限制

1、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本基金场外申购的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元人民币。

(2)本基金场内申购的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元人民币,同时每笔申购金额
必须是.. 100的整数倍,并且每笔申购最大不超过.. 99,999,900元。

(3)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场内单笔赎回的基金份额申报必须是整数
份额,且最多不能超过.. 99,999,999份基金份额。

40


(4)根据市场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申购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开始调整之日的.. 3个工作日之前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单个账户持有本基金份额的限制

本基金暂无单个账户基金份额最低持有余额限制,根据市场情况,基金管理
人可以调整单个账户持有本基金份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开始调整之日的
3个工作日之前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本基金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以前撤销(但场内申请

已被确认或场外申报已被受理的除外),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以后不得撤销。


4、投资者提交赎回申请时,由系统自动识别先前认购/申购基金份额的时间,
按每笔交易的具体时间来计算持有期限,系统会采取先进先出法,即先认购/申
购的基金份额会先赎回,按不同的持有期限分别计算收取赎回费。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更改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

于新规则开始实施日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公告。

(五)申购、赎回的程序
1、申请方式:书面申请或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

2、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向基金销售机构提出申

购、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申购本基金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者在提
交赎回申请时,账户中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无效
而不予成交。


3、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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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可在.. T+2日后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

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4、申购、赎回的款项支付
基金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

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
请确认后,赎回款项通常在.. T+7日内划往赎回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
赎回或延期支付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
条款办理。


5、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公告。遇特殊情况,

基金份额净值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场外申购时,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

(若有)后,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由此引起的差额计入基金财产。


场内申购时,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
(若有)后,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保留到整数位,剩余部分
折回金额返回投资者。


2、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时,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 100,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16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42


申购金额100,000元
基金份额净值(.. NAV)1.0160元
申购费用100,000-98,522.17=.. 1,477.83元
净申购金额100,000/(.. 1+1.5%).. =98,522.17元
申购份额98,522.14/1.0160=.. 96,970.61份

3、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按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
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引起的差额计入基金资产。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场内单笔赎回的基金份额申报必须是整数份额,

且最多不能超过.. 99,999,999份基金份额。

4、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费=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
例:某投资人赎回10,000份本基金,假设赎回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60

元,持有期不足一年,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份额10,000份
基金份额净值
(.. NAV)
1.0560元
赎回费用10,000×1.0560×0.5%=.. 52.80元
赎回金额..

10,000×1.0560–52.80=10,507.20

5、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
算,并在下一工作日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
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当日基金资产净值/当日基金份额数

(七)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1、申购费率:

43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不高于.. 1.5%,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可适用以下收
费费率标准:

申购金额(.. M,含申购费)申购费率
M<.. 50万.. 1.5%
50万.. ≤M<.. 200万.. 1.2%
200万.. ≤M<.. 500万.. 1.0%
M≥500万按笔收取,.. 1000元.. /笔

2、本基金的赎回费率不高于.. 0.5%,随着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

持有期限赎回费率
持有期<一年.. 0.5%
一年.. ≤持有期<两年.. 0.2%
持有期.. ≥两年.. 0

3、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最高不得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限额。在法
律法规规定的限制内,基金管理人可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程序调整申购费率、赎
回费率,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进行公告。基金管理人调整申购费率、赎
回费率应最迟在实施前.. 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网站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在取得有关监管机构核准之后,对促销期间的基金申
购费等实行优惠。


(八)赎回费的归属和申购费、赎回费的用途

本基金赎回费的.. 25%归入基金财产所有。申购费和赎回费用的用途为市场推
广、基金份额销售及注册登记等。


(九)申购、赎回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人在.. T+1日自动为投资者登记权益并办理
注册登记手续。


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人在.. T+1日自动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
注册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
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网站上刊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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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拒绝或暂停接受申购的情形及处理
本基金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

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或其他情形,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

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基金管理人认为市场缺乏合适的投资机会,继续接受申购可能对已有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产生损害;
4、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申购;
5、基金场内交易停牌时;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告。


发生本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
认为需要暂停基金申购,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经批准后,基金管理人应当立
即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十一)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和处理
本基金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不可抗力;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或其他情形,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

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基金场内交易停牌时;
4、连续.. 2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应在规定期限内

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将足额按时支付;
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
回申请人,其余部分在后续开放日予以兑付,并以该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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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计算赎回份额。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以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如果连续.. 2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对于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可延期支付
赎回款项,最长不超过支付时间.. 20个工作日,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
告。


发生本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
认为需要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经批准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公告。在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
办理并按时支付赎回款项。


(十二)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巨额赎回指在单个开放日内,本基金净赎回申请份额(基金赎回申请总份额
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之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的情形。


2、巨额赎回的处理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兑付投资者的赎回时,按正常赎
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基金兑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申请有
困难,或认为为实现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使基金份额净值发生
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的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 10%的
前提下,对其余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
量占基金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未受理部分除投资者
在提交申请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者外,延迟至下一开放日办理。

转入下一开放日的申请不享有赎回优先权并将以该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准计算,以此类推,直到全部完成赎回申请为止。

当发生巨额赎回并部分延期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
在.. 3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并说明有关处理办法。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巨额赎回并部分延期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
在.. 2日内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并说明有关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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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连续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基金连续两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
接受赎回申请;已经确认的赎回申请可以延期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正常支
付时间后的.. 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十三)与暂停申购和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相关的公告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和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
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


若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第二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应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
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


若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


若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
暂停公告一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两个月时,可将重复刊登暂停公告的频率调
整为每月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3个工
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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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基金份额的非交易过户和基金间转换

(一)基金份额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注册登记人只受理继承、捐赠、司法执行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其中,
“继承”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
赠”只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
社会团体的情形;“司法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
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办理非
交易过户必须提供相关资料。


(二)基金间的转换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来在各项技术条件和准备完备的情况下,本基金
也可与本公司其他开放式基金转换,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转换费率等具体规定
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另行规定并公告。


(三)转托管
1、基金份额的登记
本基金通过场外和场内认购或申购买入的基金份额都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

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

2、系统内转托管
系统内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

同销售机构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3、跨系统转托管
投资人可将上证所场内基金份额申请转托管至场外基金管理人或其代销机

构处,也可将场外基金份额申请转托管至上证所场内证券经营机构处。

该类转托管只限于在上证所场内证券账户和场外以其为基金注册的开放式

基金账户之间进行。

(四)冻结与解冻
基金登记注册人只受理司法机构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基金份

额的冻结手续、冻结方式按照基金登记注册人的相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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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目标是在确定促进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
主题背景下,挖掘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动力之所在,选取具有高成长性和具备持
续增长潜力的上市公司,分享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成果;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
前提下,努力保持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债券、短期金融工具、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
金融工具。


本基金类别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投资占
基金资产的0%-4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比例不少于5%。其中,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
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它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
资范围。


(三)业绩衡量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80%+上证国债指数×20%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在综合比较目前市场上各主要指数的编制特点并考虑
本基金股票组合的投资标的之后,选定沪深300指数作为本基金股票组合的业绩
基准;债券组合的业绩基准则采用上证国债指数。


(四)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
高回报的基金产品。


(五)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主要体现在资产配置、股票配置和债券配置及权证配置等
层面上。


1、资产配置策略

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新世纪、新阶段,企业之所以能够高增长与中国经
济持续稳定增长分不开。而中国经济之所在能够持续高速增长,主要与全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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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消费升级、制度变革四大主题密不可分。因此,沿着上述四大主题进行

大类资产配置,能够有效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从而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增值。

2、股票配置策略
在行业配置方面,本基金紧紧围绕促进宏观实体经济持续增长的全球化、城

镇化、消费升级、制度变革四大主题对行业基本面和未来发展趋势分析判断,确
定主题受益行业,结合行业景气变化趋势优化行业配置比例;在个股选择上,在
选定的主题受益行业内,根据企业获利能力、增长能力、资产回报率、资产管理
能力等定量指标,并结合公司治理结构状况等定性指标对行业内上市公司进行综
合评价,动态的寻找行业与个股的最佳结合点。


在个股选择方面,本基金根据企业主营收入增长、主营利润增长、资产回报
率、管理水平等定量指标和管理能力定性指标综合进行选择。具体来说,本基金
通过以下步骤进行股票选择:

第一步,定量指标筛选股票
构建基础股票池


(1)主营收入增长率
过去三年或未来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率超过.. GDP增速
(2)主营利润增长率
过去三年或未来两年税后盈余复合增长率超过.. GDP增速
(3)资产回报率
过去三年或未来两年.. ROE持续增长或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4)管理水平
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以及固定资产周转率任意两项过去三年和未来
两年符合行业特征。

满足上述四项指标中之三项,即认为符合条件,通过筛选构建基础股票库。

构建核心股票池

(1)主营收入增长率
过去三年或未来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率超过.. GDP增速.. 1.5倍
(2)主营利润增长率
过去三年或未来两年税后盈余复合增长率超过.. GDP增速.. 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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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产回报率
过去三年或未来两年.. ROE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4)管理水平
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以及固定资产周转率任意两项过去三年或未来
两年超过行业平均水平。

满足上述四项指标中之三项,即认为符合条件,通过筛选构建核心股票库。

第二步,定性指标精选个股
运用以下两个定性指标对核心股票池中的个股的管理能力和公司治理结构

进行考核,从中精选经营管理效率高、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公司作为投资目标。


(1)管理能力
综合评定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以及固定资产周转率任意两项过去
三年或未来两年至少要符合行业特征;

(2)公司治理结构
无不良过往记录,控股股东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外部董事在董事会的占比较高;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责、权、利明晰。

3、债券配置策略
债券组合的构建主要通过对.. GDP增长速度、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变化、通
货膨胀的变动趋势分析,判断未来利率走势,确定债券投资组合的久期,并通过
利率曲线、期限结构、债券类别的配置等积极的投资策略提高债券组合的收益水
平,同时适当利用由于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的分割而形成的无风险套利机会
进行套利。在单个债券品种的选择上严格控制信用风险,以流动性、安全性为原
则,选择优质债券。


4、权证配置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有利于加
强基金风险控制。主要考量标的股票合理价值、标的股票价格、行权价格、行权
时间、行权方式、股价历史与预期波动率和无风险收益率等要素,估计权证合理
价值。根据权证合理价值与其市场价格间的差幅即“估值差价(Value Price)”

以及权证合理价值对定价参数的敏感性,结合标的股票合理价值考量,决策买入、(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