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同瑞B: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长盛同瑞中证 2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 提示性公告 日期:2012-12-25 根据《长盛同瑞中证 2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 “基金合同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长盛同瑞中证 2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 “本 基金”)将在 2013年 1月 4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 日为 2013年 1月 4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长盛同瑞份额、同瑞 A份额。其中,本公告所指的长盛同瑞份额即为 基金合同约定的“同瑞基金份额”。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同瑞 A份额和同瑞 B份额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对同瑞 A份额的约定 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份长盛同瑞份额将按 0.4份同瑞 A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同瑞 A份额和同瑞 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 4:6的比例。 对于同瑞 A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即同瑞 A份额每个会计年度 12月 31日份额净值超出 1.000 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长盛同瑞份额分配给同瑞 A份额持有人。长盛同瑞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长盛同瑞 份额将按 0.4份同瑞 A份额获得新增长盛同瑞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长盛同瑞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 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长盛同瑞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长盛同瑞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 方式获得新增场内长盛同瑞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同瑞 A份额的参考净值和长盛同瑞份额的份 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同瑞 A份额和长盛同瑞份额进行约定 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 每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进行同瑞 A份额上一年度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时,计算公式如下: (1)同瑞 A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同瑞 A份额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前同瑞 A份额的份额数 其中,为折算后长盛同瑞份额的净值; 为折算前长盛同瑞份额的份额数; 为折算前同瑞 A份额的份额数。 (2)同瑞 B份额 同瑞 B份额的参考净值与份额数不进行定期折算。 (3)长盛同瑞份额 其中, 为折算后长盛同瑞份额的净值; 为折算前长盛同瑞份额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后长盛同瑞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长盛同瑞份额的份额数 + 同瑞 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长盛同瑞份额的份额数 + 长盛同瑞份额持有人新增的长盛同瑞份额的份额数 场内的长盛同瑞份额、同瑞 A份额折算成的新增场内长盛同瑞份额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场外的长盛同瑞份额折算成的新增场外长盛同瑞份额的份额数四舍五入后保留 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 2013年 1月 4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包 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及配对转换业务;同瑞 A、同瑞 B的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 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进行份额折算。 (二)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 2013年 1 月 7 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 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同瑞 A暂停交易,同瑞 B 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 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 2013年 1月 8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 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 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配 对转换业务,同瑞 A恢复交易,同瑞 B 正常交易。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2013年 1月 8 日同瑞 A复牌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 2013年 1月 7日的同瑞 A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 0.001 元)。由于同瑞 A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且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 2012年约定收益后与 2013 年 1月 8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 1月 8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五、重要提示 由于同瑞 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长盛同瑞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长盛同瑞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 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同瑞 A份额数或场内长盛同瑞份额 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长盛同瑞份额的可能性。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或者拨打 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2666。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 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 12月 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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