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万达电影: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时间:2019年06月17日 20:01:45 中财网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19)第367号



致: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19
年6月17日14:00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文华酒店7层召开。北京市天
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
及《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
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
告》、《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万达电影股份
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
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
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
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
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
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
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19年5月27日召开第六次会议作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
大会,并于2019年5月28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该《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
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会议于2019年6月17日14:00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文华酒店7层召
开,公司董事曾茂军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通过深交
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
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9年6月16日下午15:00至2019年6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
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63人,
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43,963,2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2285%,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19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11,706,74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6765%。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的股东共计44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2,256,459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1.552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62人,代
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99,040,9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652%。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本所
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列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在参与
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经核查,本所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
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监事及本所律师共同
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
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43,772,3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17%;反对18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4%;弃权9,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50,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8073%;反对18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834%;弃权9,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43,780,5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25%;反对18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4%;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58,2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99.8155%;反对18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1834%;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43,768,2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13%;反对18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7%;弃权10,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45,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99.8032%;反对18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1864%;弃权10,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43,778,6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23%;反对18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6%;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56,3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99.8136%;反对18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1853%;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43,755,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01%;反对206,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8%;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33,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99.7905%;反对206,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2083%;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043,772,1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17%;反对19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49,8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99.8070%;反对19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1918%;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七)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43,774,9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20%;反对18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4%;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52,6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99.8099%;反对18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1830%;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98,858,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8159%;反对18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830%;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11%。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58,63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9%;反对181,2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0%;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投资计划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43,771,6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17%;反对190,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49,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99.8066%;反对190,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1923%;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43,780,9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25%;反对18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4%;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58,6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99.8159%;反对18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1830%;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43,787,5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32%;反对17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7%;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65,2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99.8226%;反对17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1763%;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43,781,0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25%;反对18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58,7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99.8160%;反对18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1829%;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43,743,0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789%;反对21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0%;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20,7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99.7777%;反对21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2212%;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十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情况:同意1,043,734,6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781%;反对21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0%;弃权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12,3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99.7692%;反对21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2216%;弃权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


2、发行规模

表决情况:同意1,043,742,6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789%;反对21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0%;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20,3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99.7773%;反对21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2216%;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情况:同意1,043,742,6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789%;反对21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0%;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20,3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99.7773%;反对21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2216%;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4、债券期限

表决情况:同意1,043,742,6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789%;反对21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0%;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20,3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99.7773%;反对21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2216%;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5、债券利率

表决情况:同意1,043,742,6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789%;反对21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0%;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20,3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99.7773%;反对21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2216%;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1,043,742,6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789%;反对21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0%;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20,3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99.7773%;反对21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2216%;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7、转股期限

表决情况:同意1,043,742,6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789%;反对21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0%;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20,3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99.7773%;反对21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2216%;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1,043,741,6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788%;反对22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1%;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19,3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99.7763%;反对22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2226%;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表决情况:同意1,043,750,8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797%;反对211,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2%;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28,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99.7856%;反对211,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2133%;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1,043,751,8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798%;反对210,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29,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99.7866%;反对210,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2123%;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11、赎回条款

表决情况:同意1,043,751,8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798%;反对210,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29,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99.7866%;反对210,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2123%;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12、回售条款

表决情况:同意1,043,751,8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798%;反对210,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29,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99.7866%;反对210,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2123%;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表决情况:同意1,043,751,8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798%;反对210,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29,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99.7866%;反对210,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2123%;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情况:同意1,043,751,8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798%;反对210,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29,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99.7866%;反对210,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2123%;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1,043,751,8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798%;反对210,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29,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99.7866%;反对210,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2123%;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1,043,751,8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798%;反对210,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29,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99.7866%;反对210,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2123%;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1,043,742,6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789%;反对21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0%;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20,3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99.7773%;反对21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2216%;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18、担保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1,043,753,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799%;反对208,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31,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99.7885%;反对208,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2104%;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19、募集资金存管

表决情况:同意1,043,751,8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798%;反对210,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29,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99.7866%;反对210,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2123%;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20、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1,043,751,8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798%;反对210,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29,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99.7866%;反对210,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2123%;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43,734,1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781%;反对21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0%;弃权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11,8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99.7687%;反对21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2216%;弃权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
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43,742,6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789%;反对21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0%;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20,3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99.7773%;反对21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2216%;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43,771,8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17%;反对190,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49,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99.8068%;反对190,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1921%;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43,751,8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798%;反对210,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29,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99.7866%;反对210,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2123%;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43,751,8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798%;反对210,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29,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99.7866%;反对210,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2123%;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43,743,3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789%;反对210,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弃权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8,821,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99.7780%;反对210,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2123%;弃权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
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之签署页)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盖章)



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

朱小辉







经办律师(签字): ______________

陈惠燕





______________

刘 娟



本所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

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邮编: 100032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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