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日股份: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8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4日收到公司 控股股东张崇舜先生的通知,张崇舜先生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了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张崇舜先生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9,67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204,000,000股的4.74%,占张崇舜先生直接持有股份总数92,820,100股的10.42%)与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期限为1年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本次业务初始交易 日为2019年10月14日,约定购回日期为2020年10月13日,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成。 股份质押冻结期限自2019年10月14日起至张崇舜先生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解 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张崇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2,82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50%;张崇舜先生 与其一致行动人陈玉英女士、江苏舜德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3,11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65.25%,上述股份均为限售流通股。 本次质押业务完成后,截止至本公告日,张崇舜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为19,346,000 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0.84%,占其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4.53%,占公司总股本的9.48%。除此之外,张崇舜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质押 情况;其一致行动人陈玉英女士、江苏舜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存在质押 情况。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1、质押目的 张崇舜先生本次股份质押交易系用于华晨新日的建设投资。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张崇舜先生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未来资 金还款来源主要包括上市公司分红、个人投资收益等。若公司股价波动到达预警线,张 崇舜先生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提前购回被质押股 份等。此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影响其对公司的控制权,也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将 密切关注该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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