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佳兆业集团: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 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 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KAISA GROUP HOLDINGS LTD. 佳兆業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1638) 股東特別大會通告 茲通告佳兆業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謹訂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星期二)下 午三時三十分假座香港中環金融街8號香港四季酒店4樓海景禮堂I舉行股東特 別大會,以考慮及酌情通過(不論有否修訂)本公司下列決議案: 普通決議案 本通告中未有明確界定的詞彙應與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的 通函中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動議: (a) 批准、確認及追認自股份溢價賬宣派及派付中期股息;及 (b) 授權任何董事進行彼全權酌情認為就派付中期股息或與其相關而言屬必 要或合宜的有關行動、事宜及簽立其他文件。」 承董事會命 佳兆業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執行董事 郭英成 香港,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 僅供識別 – 1 – 附註: 1. 凡有權出席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任何股東,均有權委任一名或多名代表以其名義出席大 會及投票。受委任代表毋須為本公司股東。 2. 本通函隨附於股東特別大會適用的代表委任表格。代表委任表格及授權簽署之授權書或 其他授權文件(如有),須於大會指定舉行時間 48小時前送交本公司的香港股份過戶登記 分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 183號合和中心17M樓,方 為有效。 3. 填妥並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本公司股東仍可親身出席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或 就有關投票表決事宜投票,在此情況下,委任代表文據將被視為已撤銷論。 4. 為釐定符合資格收取中期股息的股東,本公司將於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日(星期一)至二 零一九年十二月四日(星期三)(首尾兩日包括在內)暫停辦理股東登記手續。 於本通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郭英成先生、孫越南先生、麥帆先生、 鄭毅先生及翁昊先生;本公司非執行董事為陳少環女士;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 事為饒永先生、張儀昭先生及劉雪生先生。 – 2 –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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