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通(301516):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

时间:2025年10月31日 12:15:58 中财网
原标题:中远通: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516 证券简称:中远通 公告编号:2025-057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3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0,175,43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8,210.5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965.0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2,245.48万元,其中超募资19,271.81
金总额为 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12月5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683号《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并适时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制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或修订事项。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2023年12月,公司分别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岭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观澜支行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8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5,7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58%。

鉴于公司已将前述资金按照相关规定转出,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无后续使用用途,为减少管理成本,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下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账号
650010161
03005543567
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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