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普医学(301033):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泽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易创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0名交易对方 合计持有的广州易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 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分析,认为公司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以下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 3、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者 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重大违法行为。 综上,公司本次交易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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