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波动]大有能源(600403):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2025-048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5 年10月20日、21日、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 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2025年9月26日,公司披露了《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实施战略重组的提示性公告》(临2025-043号),河南省委、省政府决定对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河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施战略重组,本次重组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河南省国资委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煤集团”)核实,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目前均不存在正在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也不存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 ●股价短期涨幅过大风险。公司股票价格于2025年10月10 日至10月22日累计上涨124.23%,同期上证指数累计下跌0.51%, 同期煤炭开采加工行业指数累计上涨10.57%,公司股价短期涨幅严 重偏离同期上证指数和煤炭开采加工行业指数,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估值明显偏高风险。公司最新市净率为4.34,煤炭开采加工 行业最新市净率为1.74,公司市净率显著高于行业市净率水平。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经营业绩风险。公司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9.20亿元, 较上年同期减少6.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6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8.68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82亿元。公司目前股价 涨幅已严重脱离公司基本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经营业绩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5年10月20日、21日、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亦未发生 重大调整。 (二)重大事项情况 2025年9月26日,公司披露了《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控股股东拟实施战略重组的提示性公告》(临2025-043号),河南省委、省政府决定对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河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河南省国资委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经公司自查并向义煤集团核实,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目前均不存在正在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也不存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自查,公司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亦未涉及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义煤集团核实,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义煤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亦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股价短期涨幅过大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于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22日累计上涨 124.23%,同期上证指数累计下跌0.51%,同期煤炭开采加工行业指 数累计上涨10.57%,公司股价短期涨幅严重偏离同期上证指数和煤 炭开采加工行业指数,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二)估值明显偏高风险 公司市净率显著高于行业市净率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经营业绩风险 公司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9.20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6.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 少3.6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8.68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82亿元。公司目前股价涨幅已严重 脱离公司基本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经营业绩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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